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永康市光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办理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就永康市光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库房及车库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K-JH201712-HW096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工作内容 技术要求、用途 1 永康市光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库房及车库改造项目 1套 包括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和车库的所需设备、设备部件、地面装修、墙面装修、照明安装、隔墙拆除及修补、电气安装及调试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要求) 详细技术参数在招标文件中表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和车库的所需设备、设备部件、地面装修、墙面装修、照明安装、隔墙拆除及修补、电气安装及调试并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买方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承装(修、试)施工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各种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4. 熟悉服务地区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服务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的能力,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及资金等具有相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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