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电子汽车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48-1740HW107057
开标时间:2018-01-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所需电子汽车衡及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南云铝海鑫有限公司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工业园区云南云铝海鑫有限公司厂区内,由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进行管理总承包。本项目采用400kA电解槽296台,设计年产原铝334kt。其中290台生产,6台备用;分为一个系列两栋厂房,每栋厂房配置148台,每栋厂房分为三个工段,一、二工段各51台电解槽,三工段46台电解槽。
2.2 项目名称: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电子汽车衡)(二次)
2.3 招标范围:包含下列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电子汽车衡100T含 (自动车辆称重系统) |
1台/套 |
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2.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50个日历日前交货完毕。
2.5 交货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工业园区云南云铝海鑫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现场完整交货(具体位置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中心城市以北约16公里处的青岗岭乡沈家沟村杜家梁子)。
2.6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规范标准及工程技术要求。
2.7 资审形式:资格后审。
2.8 招标编号:0848-1740HW10705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有同类项目或铝加工行业的良好业绩并提供一份最近的销售合同;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资料;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生产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家及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除外);
(3)制造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认证书及试验报告;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7)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