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四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市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办公楼改造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文件以呼农机管字【2017】9号及呼农机管字【2017】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呼伦贝尔市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室内装修、供暖改造及部分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2.3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2.4招标控制价:616,972.00元。
2.5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是合格的纳税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营业执照中需有与装饰装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年检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贝尔市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四次 | 2017-GC0923-3 | 12340.00元 | 1556 4359 331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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