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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聚丙烯厂CO聚合终止剂及高纯氮气、高纯二氧化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2018年度聚丙烯厂CO聚合终止剂及高纯氮气、高纯二氧化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17-12-14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ORG160120171213-002
一、招标条件
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详见明细
规格及型号:详见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详见明细
运输方式: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的汽车运输
包装要求:详见附表
交货要求:在交货期内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
明细如下:
高纯氮气 99.999% 40L/瓶 年度估算数量 2000瓶
一氧化碳 20% 余氮 18MPa 48L/瓶 年度估算数量 250瓶
一氧化碳 2% 余氮 18MPa 48L/瓶 年度估算数量 200瓶
一氧化碳 10% 余氮 18MPa 48L/瓶 年度估算数量 200瓶
高纯二氧化碳 99.9% 40L/瓶 年度估算数量 400 瓶
2.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代理商和贸易商1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国家(集团公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对投标人及物资的强制性要求、第三方认证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8、被大庆炼化公司处理过,取消过准入资格的,否决投标。
9、交货要求:因聚丙烯厂生产在牌号切换过程中,对CO聚合终止剂的到货要求时间短(24小时内),如非正常停工且买方无库存情况下,要求供应商必须8小时内货物到达现场,因此对于CO聚合终止剂(三个规格)的到货要求,在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后必须能够满足8小时内货到现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2-15 08:00:00至 2017-12-20 15:30: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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