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施工甲控材料合格供方(审查包四:金属天花)资格评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施工甲控材料合格供方(审查包四:金属天花)资格评审 1.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沈阳市 3.项目概况: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使用的金属天花实行甲控乙购管理模式(即由地铁公司选定合格供方范围后,地铁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此范围内采购和使用材料的方式)。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属天花的合格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希望全国各金属天花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参与本次资格审查,为沈阳地铁工程建设提供优质产品。 4.资金来源:资本金30%,自筹70%。 5.招标范围: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施工甲控材料合格供方(审查包四:金属天花)资格评审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金属制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金属天花制品或金属制品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2、申请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14年至今,申请人应至少具有一项金属天花产品城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轻轨、地铁)、铁路车站、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会展中心、体育馆等)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 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审查包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5、“审查包四:金属天花”和“审查包五:烤瓷铝板”可兼投兼中。 注: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资格审查申请,不接受贸易代理公司和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资格审查申请。 三、报名及发售资格评审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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