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处10月份日常维护材料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0-176012NM0182 二、采购条件 包头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处10月份日常维护材料询价采购项目已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处10月份日常维护材料询价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维护材料;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生产维护费(已落实)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7.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6000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4.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4.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5.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6)一般纳税人证明(或提供近一年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相应标段专用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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