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2-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司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8万元
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网管中心新建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网管中心新建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新网管中心应急指挥调度室,3个会议室、2个开放办公区、2个办公室、更衣室、茶歇区、监修室、活动室所需配套家具;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9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供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开发区核心机房楼;
1.4服务周期: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35个日历日完成安装;
1.5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家具产品销售等内容),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代理授权书原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2.1.3.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1.3.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1.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且不低于E1级,须提供2017年的原材料检测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出具),包括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封边条、白乳胶、热熔胶、油漆、气压棒、海绵、五金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五年,按照到货验收完成日期计算,在质保期内,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今办公家具类的销售业绩。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办公家具类产品业绩累计总金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办公家具类产品业绩须提供1个单项合同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具体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2017年06月01日之后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样品要求:
2.7.1 投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板材小样、气压棒、海绵、五金、多功能排插等样品。所有摆样商品须符合标书中所规定的材质、功能及尺寸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样品,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7.2样品上不允许出现关于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交货实物与样品相符,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招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保留,未中标人的样品予以退还。未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发出之日起一周内领回样品,否则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2.7.3需摆样商品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一致。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3.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7-12-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司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98万元
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网管中心新建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网管中心新建工程配套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新网管中心应急指挥调度室,3个会议室、2个开放办公区、2个办公室、更衣室、茶歇区、监修室、活动室所需配套家具;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总价9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供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开发区核心机房楼;
1.4服务周期: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35个日历日完成安装;
1.5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家具产品销售等内容),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代理授权书原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2.1.3.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1.3.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1.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且不低于E1级,须提供2017年的原材料检测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出具),包括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封边条、白乳胶、热熔胶、油漆、气压棒、海绵、五金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五年,按照到货验收完成日期计算,在质保期内,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今办公家具类的销售业绩。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办公家具类产品业绩累计总金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办公家具类产品业绩须提供1个单项合同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具体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2017年06月01日之后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样品要求:
2.7.1 投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板材小样、气压棒、海绵、五金、多功能排插等样品。所有摆样商品须符合标书中所规定的材质、功能及尺寸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样品,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7.2样品上不允许出现关于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交货实物与样品相符,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招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保留,未中标人的样品予以退还。未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发出之日起一周内领回样品,否则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2.7.3需摆样商品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一致。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3.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