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厂区雨、污水系统泵池清淤、疏通等项目
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结合电厂每年的常年维护清淤工作,以确保雨季来临时所辖雨、污水系统的排水畅通。
1.2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为:1、全厂雨水管道窨井疏通清理,共计577个;2、行政区楼层各个平台及遮雨蓬排水管疏通,层面清扫清理,共计3465㎡;3、一期疏通管道Φ250mm×17m,清理污水池33m³,二期疏通管道Φ250mm×132m,清理污水池63m³;4、行政区生活污水处理和雨污系统清淤;5、1#、2#、3#、4#雨水泵池清淤。并负责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只提供水源、电源,其余涉及到的所有工器具、车辆、机械、材料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包工包料,包定中标总价。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具体时间待招标方通知),并预估施工工程量等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1.3本项目招标期限为: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级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至少有2个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良好工程业绩。
2.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同时应至少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有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00止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厂区雨、污水系统泵池清淤、疏通等项目
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结合电厂每年的常年维护清淤工作,以确保雨季来临时所辖雨、污水系统的排水畅通。
1.2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为:1、全厂雨水管道窨井疏通清理,共计577个;2、行政区楼层各个平台及遮雨蓬排水管疏通,层面清扫清理,共计3465㎡;3、一期疏通管道Φ250mm×17m,清理污水池33m³,二期疏通管道Φ250mm×132m,清理污水池63m³;4、行政区生活污水处理和雨污系统清淤;5、1#、2#、3#、4#雨水泵池清淤。并负责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本项目招标人只提供水源、电源,其余涉及到的所有工器具、车辆、机械、材料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包工包料,包定中标总价。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具体时间待招标方通知),并预估施工工程量等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1.3本项目招标期限为: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级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至少有2个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良好工程业绩。
2.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同时应至少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有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2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