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崖羊山、石门坎水电厂水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崖羊山、石门坎水电厂水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李仙江流经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墨江县、江城县,红河州绿春县,干流分7级开发,已建成运行6级,分别是崖羊山水电厂、石门坎水电厂、龙马水电厂、居甫渡水电厂、戈兰滩水电厂、土卡河水电厂。
二、招标范围:
云南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崖羊山、石门坎水电厂水毁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是治理电厂内存在的路基沉降垮塌、边坡塌方、泄洪洞冲刷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地位。
3.2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出示相关证明。
3.3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实施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交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审计机构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3.5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施工项目,并附业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