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技术监督平台系统接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鲁经信电力[2017]217号文)要求,各发电企业要按照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要求,将在运机组基础数据(煤耗、涉网能力、综合利用等)上传技术监督平台。根据山东省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文件鲁电技监[2017]06号文件要求,我厂3、4号机组进行技术监督平台系统接入建设工作。
1.2.招标范围: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技术监督平台系统接入建设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有同类型电厂山东省技术监督平台系统接入建设业绩。
3.2.3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对现场进行勘察,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1日17:00整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6.5招标文件费:51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