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T24QT170021
开标时间:2018-01-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司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2万元
1. 招标条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18年1-12月监控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1.项目预估金额:项目预估金额为 15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规划区域:云南省昆明市。
3.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为1家。
4.外包服务内容:包括昆明全市的宏站、室分站、拉远站机房的动力供电、机房环境、机房安全、动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告警监控、性能监控、故障分析定位、故障处理过程追踪,全面负责故障处理过程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调度,做好相应记录;同时提供资源管理、故障管理、工单管理、出入站管理、发电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分析、服务支撑的工作。
5.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方式进行,资格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需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承接通信网络监控或基站维护服务类似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若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无可识别内容的,该合同不作为业绩材料】
3. 信誉要求:近2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需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必须具有最近两年(2015年及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⑥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4.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8-01-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司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2万元
1. 招标条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18年1-12月监控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1.项目预估金额:项目预估金额为 15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规划区域:云南省昆明市。
3.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为1家。
4.外包服务内容:包括昆明全市的宏站、室分站、拉远站机房的动力供电、机房环境、机房安全、动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告警监控、性能监控、故障分析定位、故障处理过程追踪,全面负责故障处理过程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调度,做好相应记录;同时提供资源管理、故障管理、工单管理、出入站管理、发电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分析、服务支撑的工作。
5.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方式进行,资格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需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承接通信网络监控或基站维护服务类似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若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与之对应的订单。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无可识别内容的,该合同不作为业绩材料】
3. 信誉要求:近2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需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必须具有最近两年(2015年及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 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记录,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⑥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4.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