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2-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3万元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18年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可前来参与比选申请。
1、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18年监控业务外包服务。
1.1.1 比选规模:预计53.42万元(含税);
1.1.2 服务地域:遂宁市行政区域内;
1.1.3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中选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前 2 名为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比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 1 名为中选人,若综合排名前 2 名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所有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中选条件,比选人将重新比选、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取消本项目采购。
1.3 比选结果有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非人民币币种,将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系统服务,或与通信运营相关的业务(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比选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将比选文件费汇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比选申请人汇款后需持盖章签字的纸质报名资料和比选文件费汇款凭证,于2017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7-12-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3万元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18年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可前来参与比选申请。
1、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18年监控业务外包服务。
1.1.1 比选规模:预计53.42万元(含税);
1.1.2 服务地域:遂宁市行政区域内;
1.1.3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中选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前 2 名为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比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 1 名为中选人,若综合排名前 2 名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所有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中选条件,比选人将重新比选、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取消本项目采购。
1.3 比选结果有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非人民币币种,将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系统服务,或与通信运营相关的业务(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比选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将比选文件费汇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比选申请人汇款后需持盖章签字的纸质报名资料和比选文件费汇款凭证,于2017年 1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