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20171210137/13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7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集。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祥云桥南500米至迎宾桥南2公里,汾河河道内。建设内容:高压电缆敷设、箱变安装调试、高压系统送配电调试等施工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700万元。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10KV供电工程第一标段(祥云桥南500米至迎宾桥南2公里,汾河河道东岸),投资额约2200万元。
第二标段: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10KV供电工程第二标段(祥云桥南500米至迎宾桥南2公里,汾河河道西岸),投资额约1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 月18 日至2017年12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7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筹集。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祥云桥南500米至迎宾桥南2公里,汾河河道内。建设内容:高压电缆敷设、箱变安装调试、高压系统送配电调试等施工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700万元。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10KV供电工程第一标段(祥云桥南500米至迎宾桥南2公里,汾河河道东岸),投资额约2200万元。
第二标段: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10KV供电工程第二标段(祥云桥南500米至迎宾桥南2公里,汾河河道西岸),投资额约1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 月18 日至2017年12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