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度浙江联通高低压配电设备维保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TTX-LTZBDL-170045-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8-2019年度浙江联通油机维保服务。
1.2 招标内容
2018-2019年度浙江联通油机维保服务,服务期2年,采购预算126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4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
2.5 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6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
2.7 投标人在册持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2.8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后从事高低压配电设备维保服务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包括合同名称、编号、合同规模页(数量、金额)、签署时间、每个合同的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2015年1月1日至今维保合同的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2.11 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24时00分。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8-2019年度浙江联通高低压配电设备维保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TTX-LTZBDL-170045-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8-2019年度浙江联通油机维保服务。
1.2 招标内容
2018-2019年度浙江联通油机维保服务,服务期2年,采购预算126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4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
2.5 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6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
2.7 投标人在册持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2.8 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后从事高低压配电设备维保服务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包括合同名称、编号、合同规模页(数量、金额)、签署时间、每个合同的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2015年1月1日至今维保合同的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
2.11 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2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