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2-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71万元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制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公司员工工作制服统一定制,初步确定420人。(最后以实际提交人数为准)。采购货物要求详见下表: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预算金额:714000.00元
五、供货期:45日历天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生产、加工、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开具时间从本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 供应商须具有自有服装生产基地,有固定生产加工车间、生产设备,销售服务体系;
7. 所投品牌必须为与注册商标一致的品牌;
8. 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原件证明材料)
9.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800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国家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称号;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0日;
开标时间:2017-12-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71万元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制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公司员工工作制服统一定制,初步确定420人。(最后以实际提交人数为准)。采购货物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男士西服 |
羊毛含量不低于50%,纱织80-100支双经双纬,克重在300-320g/㎡ |
套 |
150 |
|
2 |
女士西服 |
羊毛含量不低于50%,纱织80-100支双经双纬,克重在300-320g/㎡ |
套 |
270 |
|
3 |
长袖衬衣 |
60棉40涤纱织不低于60支纱 |
件 |
840 |
|
4 |
短袖衬衣 |
60棉40涤纱织不低于60支纱 |
件 |
840 |
|
5 |
男士夏裤 |
颜色藏青色或藏蓝色。 面料成份:高级精纺; |
条 |
300 |
|
5 |
女士夏裤/裙 |
颜色藏青色或藏蓝色。 面料成份:高级精纺; |
条 |
540 |
|
6 |
领带/丝巾 |
垂感好,色泽亮丽,柔软丝滑。领带带头宽约8公分,时尚大方;领结时尚大方,使用方便 |
条 |
420 |
四、项目预算金额:714000.00元
五、供货期:45日历天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生产、加工、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开具时间从本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 供应商须具有自有服装生产基地,有固定生产加工车间、生产设备,销售服务体系;
7. 所投品牌必须为与注册商标一致的品牌;
8. 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原件证明材料)
9.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800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国家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称号;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