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一般试采工具杆式举液器物资采购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一般试采工具杆式举液器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范围及数量:一般试采工具杆式举液器,一年预计采购数量1333套,预计采购金额200万,共计1个规格型号,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采购,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技术要求:附件2《技术要求》; 招标有效期:自授标之日起一年;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吉林油田使用单位施工现场; 验收方式:按执行标准及合同要求验收; 质量保证期:一年; 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一个标包,拟确定一家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标的金额的2%收取; 其他约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采购订单甲方需收取乙方挂账金额(不含税)的2%为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制造商; 2.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及财务报告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及事故(提交承诺书,盖公章);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技术资格条件: 6.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7.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8.健康安全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9.满足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18日23:59:59至2017年12月24日00:00: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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