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委托,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2018年度宁波永耀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户物资框架入围(材料类)提交密封的应答文件。
只有进入永耀集团用户物资框架内的供应商,方有机会参加该类货物具体项目的采购活动。框架库也同时作为非招标方式采购潜在供应商的选择范围。 二、供应商应满足以下通用资质和附录一所列的专用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已取消2017年用户物资框架入围资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申请项目的能力。 4.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5.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高压类产品需提供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低压类产品需提供3C证书(需附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最新网上查询有效证明),电子类产品除外】、有关鉴定材料。 6. 供应商必须为相应材料的生产商(NBWZKJ2018-035、 NBWZKJ2018-036 允许代理商和经销商参与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包(或子包)的入库申请。 8.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 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的除外)。 10. 在国内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的除外)。 11. 在国内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的除外)。 12. 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13. 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相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材料、产品及元器件检测材料的能力。 14. 供应商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材料,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购买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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