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东莞供电局【企石供电分局】【2018】年一般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购买标书及参加投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东莞供电局【企石供电分局】【2018】年一般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3. 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二、招标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需求区域(所属镇街) 预计招标金额(万元) 计划工期/成果提交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1 东莞供电局【企石供电分局】【2018】年一般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企石镇 45.1479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及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的能力; (2)投标人须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及以上资质,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二类汽车整车维修资格; (3)在所投标段业务集中需求区域范围内(即东莞市【企石镇】范围内)设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提供服务场所相关文件证明; (4)具备供应该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维修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等,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c)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d)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于2017年【_12__】月【__19】日至2017年【__12_】月【_2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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