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缓蚀剂已由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中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备注 C1100000096004096001001 高温缓蚀剂 160.0 吨 合同签订后,按买方指定的时间、数量供货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500.0 C1100000096004096001002 中和缓蚀剂 220.0 吨 合同签订后,按买方指定的时间、数量供货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5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企业;(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企业;(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 17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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