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原县王井村王家井(西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7]5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海原县王井村王家井(西队)防洪治理工程,共治理3条山洪沟,治理沟道总长0.68km,新建生产桥1座,新建陡坡消力池3座,工程永久占地7.2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9: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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