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兴义供电局充电桩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黔电计〔2017〕2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所辖供电区域 2.2建设规模:10kV及以下线路回长1.425㎞,变电容量0.0815万千伏安。 2.3计划工期:无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拆除物资的运输保管,标志牌安装,负责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的资料收集和移交,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负责完成青苗赔偿工作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8个项目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4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且处于有效期内。 5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有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两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两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6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 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主体应为参加投标的承包商和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之内。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包(或标段)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12月18日12时00分00秒至2017年12月22日17时30分00秒,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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