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工程全厂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12-18
招标公告201712036号
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1-标段7:高生水电站
招标人:
发包人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地点:贵州省务川县红丝乡内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工程进度:计划2018年11月30日下闸蓄水;2018年12月30日首台机组发电;2019年3月31日第二台机组发电,2019年12月底合同完工。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数量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5 |
F01000312FZ01SD053005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工程全厂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 |
1批 |
中压空压机Q=0.5m3/min,P=7.0MPa(两台套);中压气罐V=2.0m3,P=7.0MPa(1套);制动用低压空压机Q=1.0 m3/min,P=0.8MPa(1台套);吹扫用低压空压机Q=2.0 m3/min,P=0.8MPa(2台套);低压气罐N0.8MPa,5m3(2台套); |
900 |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实际总花费=上述招标文件标书价格+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会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分类详见网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近一年在国家电投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5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工程全厂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格:(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本招标采购设备相同或相近产品经验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设备为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1)的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设备业绩:近5年(2013年1月1日后)内至少具有2个相同/相近设备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