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大部件运输框架协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CX02-FJZB17-0896
日 期: 2017年12月19日
1.2 招标条件
已取得贵州省能源局核准文件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四个风电场(马摆大山、麻窝山、大海子、梅花山)风电机组大部件运输。
1、风电机组大部件运输,包括风电机组机舱运输、轮毂运输,叶片运输,发电机运输、齿轮箱运输、主轴运输。
2、运输位置要求:设备运输到需要更换设备风机机位。
3、运输过程中发生其他事宜(如车辆无法上山、车辆无法通过某些路段等情况)由运输方自行解决。
4、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在新设备装车和卸车时要进行检查确认,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损坏由运输方负责。
5、运输时间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1-500公里需在两天内运到现场。
(2)500-1000公里需在四天内运到现场。
(3)1000-2000公里需要在七天内运到现场。
(4)2000公里以上需要在十天内运到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4.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5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大部件运输(框架协议) |
1、投标人必须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中必须具有四类超限运输资质; 2、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2016年)具有50台(套)及以上陆上风电场风机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
1.4.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4.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期: 2017年12月19日09:00起- 2017年12月27日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