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供电局2018年修理技改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供电局2018年修理技改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结算审核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2018年修理技改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结算审核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22523
1.3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中山供电局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中山供电局2018年修理类、技改类项目提供预算文件编制、审查及结算审核相关服务。投标报价(采用费率包干方式):投标费率在100%(含本身)以下的为有效报价(投标费率在90%(不含本身)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最高报价费率(%)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中山供电局2018年修理技改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结算审核 |
1 |
中山供电局2018年修理技改项目预算编制、审查及结算审核 |
295.0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200.00 |
4000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2 |
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
3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本企业在册人员。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6日12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http:///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 标书费采用转账方式收取;
(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投标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汇出)。
2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中山悦来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附言备注:招标编号后五位尾号 + 标书费
上传扫描件名称:招标编号后五位尾号 + 标书费+投标单位简称
3 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甘永翠:0760-88392536
4 注意事项:
a)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的后5位尾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b)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时间前向投标人报名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发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电子发票的,可致电0760-88816090转233查询。自开标日起3个月内不下载不打印的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必须在电商系统中正确填写完整的纳税号码等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开具发票。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价格投标文件需同时于提交纸质版各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光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4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4时3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西区顺通路3号03区209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西区顺通路3号03区209室,具体地点安排请留意开标前2-3天的电话短信通知或开标当天02区一楼阳光采购中心(玻璃门处)张贴的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七)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