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为300MW发电机组,该机组配置了两台凝结水泵电机,其中电机型号为YLST500-4,制造厂家为湘潭电机厂,额定容量为1000KW,额定电流为118.8A,额定电压为6kV,额定转速为1487r/min,功率因素为0.81。11号凝结水泵电机原为变频运行,目前仅11号凝结水泵电机使用一套变频装置,该套变频装置为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DHVECTOL-DI 1320/6 B型变频器,其额定容量为1230kW,输出电压为0-6kV,输出电流为0-121A,输出频率为0-50Hz,使用环境温度为-5-+40℃,变频器为手动旁路方式,变频器安装在变频器室内。现拟将原有变频器全部更换,仍采用手动旁路方式,要求更换1号机组凝结水泵变频器在本次改造后采用一拖二方式。
2号机组为300MW发电机组,该机组配置了两台凝结水泵电机,其中电机型号为YLST500-4,制造厂家为湘潭电机厂,额定容量为1000kW,额定电流为118.8A,额定电压为6kV,额定转速为1487r/min,功率因素为0.81。21号、22号凝结水泵电机原为变频运行,目前两台凝结水泵电机共用一套变频装置,该套变频装置为哈尔滨九洲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Power Smart tm 6000型变频器,其额定容量为1000kW,输出电压为0-8kV,输出电流为0-125A,输出频率为0-60Hz,使用环境温度为0-+40℃,变频器为手动旁路方式,变频器安装在变频器室内。现拟将原变频器全部更换,仍采用手动旁路方式,要求更换2号机组凝结水泵变频器仍然采用一拖二方式。
2号机组为300MW发电机组,2号锅炉蒸发量为1025 t/h,锅炉装有21号、22号共两台一次风机,风机为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1688B/1060离心式通风机。电机型号为YFD500-4W,制造厂家为湘潭电机厂,额定容量为710KW,额定电流为85.4A,额定电压为6kV。21号、22号一次风机电机原为变频运行,每台风机电机各装有一台变频器,原变频器为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DHVECTOL-HI01000/06型变频器,其额定容量为1000kW,输出电压为0-6kV,输出电流为0-100A,输出频率为0-50Hz,使用环境温度为-5-+40℃,变频器为手动旁路方式,变频器安装在变频器室内。现拟将原有两台变频器除旁路柜外的其余部分全部更换,仍采用手动旁路方式,保留原有旁路柜。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项目所必须的旁路柜外的其余全部设备及各项服务,包括: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及 其附件(含进线干式变压器、高压变频装置及控制系统、低压动力电源双回路切换系统、功率单元旁路系统、冗余冷却风扇(每套各增加一台)、通讯及控制电缆、光纤、旁路柜与变频器柜、变压器柜之间连接高压软电缆)及随机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等,旁路柜及柜内刀闸、6kV开关至旁路柜的动力电缆、旁路柜至电动机的动力电缆利旧。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清单内容: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1号机组凝结水泵变频器(包括旁路柜) |
1 |
台 |
|
2 |
2号机组凝结水泵变频器(包括旁路柜) |
1 |
台 |
|
3 |
21号一次风机变频器(不包括旁路柜) |
1 |
台 |
|
4 |
22号一次风机变频器(不包括旁路柜) |
1 |
台 |
|
5 |
凝结水泵变频器备用功率单元 |
2 |
个 |
如果2个功率单元共用一个安装框架,则需要4个功率单元,若#1、2机组功率单元型号不能互换,则#1、2机凝结水泵变频器应各提供2个功率单元 |
6 |
一次风机变频器备用功率单元 |
2 |
个 |
如果2个功率单元共用一个安装框架,则需要4个功率单元 |
7 |
备用凝结水泵变频器熔断器 |
4 |
个 |
|
8 |
备用一次风机变频器熔断器 |
4 |
个 |
|
9 |
备用凝结水泵变频器柜门滤网 |
4 |
个 |
|
10 |
备用一次风机变频器柜门滤网 |
4 |
个 |
|
11 |
备用凝结水泵变频器冷却风扇 |
1 |
台 |
若变频器内有不同型号冷却风扇则每种型号配一台备用冷却风扇 |
12 |
备用一次风机变频器冷却风扇 |
1 |
台 |
若变频器内有不同型号冷却风扇则每种型号配一台备用冷却风扇 |
13 |
备用凝结水泵变频器电磁锁 |
2 |
个 |
若变频器内有不同型号电磁锁则每种型号配2个备用电磁锁 |
14 |
备用一次风机变频器电磁锁 |
2 |
个 |
若变频器内有不同型号电磁锁则每种型号配2个备用电磁锁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经济实体,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生产厂家或是工商营业执造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相符的经营许可销售权的销售商。代理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代理品牌的授权销售的授权书。
2.3投标人有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可靠的标准产品,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在同类型电厂供货三年以上且无不良反映的经历。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也没有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