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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58项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58项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58项监理招标经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以“深供电资产〔201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市

2.2建设规模: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58项监理招标,58项配网分布于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的配网工程[具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5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0625日(具体实际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区及大鹏新区配网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总监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3在地方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7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中标单位隶属同一集团;

3.8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

3.9已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须是本企业在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3.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90000分至2017122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注:1、网上投标报名必须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若项目负责人漏填或与投标时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报名,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报名时需按标段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截止时间:2017122517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12190000分,截止时间为20180191400分。投标地点:系统【注:具体以()“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处公布的投标时间为准】

5.2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 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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