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液氨采购
二、招标编号:0724-1700C06N4711
三、建设单位: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贵州省南部盘州市以南约43km的响水镇。现需对液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七、招标范围: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脱硝项目6个月所需液氨,预计用量约4320吨,日最大用氨量为52吨/天。以满足实际需求供应。液氨参数:液氨指液体无水氨,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按1983年国际原子量);无色液体;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
八、工期要求:6个月,预计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08月31日。具体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投标人必须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格企业。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近三年内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3.2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所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近三年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脱硝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脱硝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或近三年液氨生产厂家与投标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3.3投标人提供的液氨应为高纯度合成氨,不接受炼油厂副产品油氨。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每月总供货能力不少于150吨,最低日供液氨的能力须大于52吨/天,并有近三年来(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具有1个及以上向300MW及以上电厂供应液氨产品的业绩(以所提供的合同为证明材料),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8、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资格。
9、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最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报名资料时所提供的资料。
10、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在商务标书中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1、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投标报名方式:
1)登陆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
报名资料纸质版快递至: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邮政编码:553505;邮寄方式:EMS
2)报名资料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211306049@qq.com
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根据规定的格式文件编制和准备报名申请文件——④按要求递交报名申请文件——⑤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⑥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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