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宣城市敬亭圩(北门~河上滩段)堤防除险加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XZQ-GC-GK-2017-248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敬亭圩(北门~河上滩段)堤防除险加固项目工程监理(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1、项目内容:本项目宣城市敬亭圩(北门~河上滩段)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高敬亭圩堤防防洪标准,完善敬亭圩防洪体系,改善区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敬亭圩(北门~河上滩段)堤防进行加固、提水站整修、新建补水闸等(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 2、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2.0%(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 *.**% ,按照业主与施工单位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计价基数 )。 3、招标范围:工程监理。(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开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图纸会审、招投标、施工、质量保修期和审计过程服务期各阶段监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下同)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 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五年(2012 年12月1日以后)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堤防除险加固或不低于100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或不低于1000万元水库除险加固的工程监理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报告彩色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合同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5、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 6 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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