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交通大厦裙楼招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三次),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招租范围 2.1 项目概况:交通大厦裙楼位于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原交通宾馆用商务楼,建筑面积约11358.62平方米(其中省交通运输厅无偿使用391平方米),目前现状主要包括地下室锅炉房;地上一至三层餐厅(共有包房26间),其中宴会大厅1个,西餐厅1个,潮州厅1个,大包房3个,普包20个;四层至八层为客房(共有96间客房),其中四、五、六层各有23间客房,四、五层各有三个小会议室,七层有20间客房,八层有7间客房和一个办公区。 2.2 招租范围:交通大厦裙楼位于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原交通宾馆用商务楼,建筑面积约11358.62平方米(实际为10967.62平方米),主要包括整体裙楼的使用权出租,以经营宾馆酒店或自用办公场所为主营业态,整体现状出租。 2.3 允许经营范围:仅限于以开办办公楼、酒店等服务行业为主,不得开办洗浴、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加工生产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经营项目。 2.4 本项目整体招租。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本招租项目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 四、拟承租单位资格要求 4.1 拟承租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4.2 招租用途要求: 4.2.1拟承租人用于开办办公楼,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4.2.2 拟承租人用于经营宾馆酒店,要求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如为加盟企业,需提供加盟协议书证明及加盟主体授权书。 4.2.3拟承租人不得利用本商务楼开办洗浴、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3拟承租人须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单位及法人)。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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