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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亮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亮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已由十师发改委以十师(基础设施)备【2017】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亮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北屯市至滨湖大道道路及附属景观工程(西湖段)亮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北屯市;

2.3建设规模:照明全长约3.6公里,庭院灯960套,景观灯118套,装饰灯5032套,线性装饰灯18654米;景观照明部分10台高压箱式变电站,照明配电箱28台,卫生间及驿站室外照明小型壁挂式照明配电箱12台,监控设备全长约3.6公里,共46个探头;

2.4工程投资额:23950.2万元,其中本标段约9400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师北屯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管理手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4日每日10时至20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未缴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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