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2017-12-18
招标公告201712036号
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1-标段7:高生水电站
招标人:
发包人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地点:贵州省务川县红丝乡内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工程进度:计划2018年11月30日下闸蓄水;2018年12月30日首台机组发电;2019年3月31日第二台机组发电,2019年12月底合同完工。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数量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7 |
F01000312FZ01SD053007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 |
1批 |
本次招标材料主要用于高生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主要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袋装和散装)。采购数量约40000吨,实际采购数量和结算数量均以每月订单为准。 |
900 |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实际总花费=上述招标文件标书价格+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会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分类详见网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近一年在国家电投系统内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情况;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7 |
贵州洪渡河高生水电站(2×53MW)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 |
资质条件:(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或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1)的条件; 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3年1月1日后)内累计合同供货量壹拾万吨(100000t)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水泥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