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应答人前来应标。就“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图纸(蓝图)外委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二、采购范围及应答人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条件 1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FZFW2017GJT12401 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图纸(蓝图)外委项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工商公示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下载);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电脑喷绘、晒图服务、文印等许可经营;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服务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资料; (8)服务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服务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9)服务商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服务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服务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1)项目结算时必须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服务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谈判时间 2.1. 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0日17:30前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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