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HSF【2017】-012
开标时间:2018-01-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万元
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HSF【2017】-012
三、招标内容:聚丙烯酰胺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5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5、质 保 期:1年
6、预算金额:15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代理人需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并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所投产品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样品进行试用性检测。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8-01-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万元
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HSF【2017】-012
三、招标内容:聚丙烯酰胺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5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5、质 保 期:1年
6、预算金额:15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代理人需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并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所投产品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样品进行试用性检测。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