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JZBXTJS-2017-018S
开标时间:2018-01-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387万元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鲁发改投资【2017】14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面积: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新甫街道龙山村以北的龙山沟,拟用地总地面积6.4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填埋库区构建、分期分区隔堤构建、库区水平防渗、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及渗沥液提升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场内道路及库区临时道路、场区绿化、场区围墙、渗沥液调节池扩建、调节池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387.482431万元。
2.2、建设地点:新甫街道龙山村以北的龙山沟;
2.3、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防渗膜要求是进口材料并提供完税证明及报关单;达到国家标准。
2.6、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7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01-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387万元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鲁发改投资【2017】14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面积: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新甫街道龙山村以北的龙山沟,拟用地总地面积6.4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填埋库区构建、分期分区隔堤构建、库区水平防渗、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及渗沥液提升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场内道路及库区临时道路、场区绿化、场区围墙、渗沥液调节池扩建、调节池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387.482431万元。
2.2、建设地点:新甫街道龙山村以北的龙山沟;
2.3、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防渗膜要求是进口材料并提供完税证明及报关单;达到国家标准。
2.6、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