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招标编号:GXTC-172952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2018-2020年设备设施维修供应商库入围招标(锅炉设备维修维护)(二次)。
2.2项目地点: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
2.3项目概况:昭通卷烟厂范围内的10t燃煤锅炉(3台)、35t燃煤锅炉(1台)、25t燃气锅炉(1台)及辅联设备维修维护及不可预见锅炉及辅联设备维修维护。主要设备如下: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10T/H燃煤锅炉 |
SHL10-1.25-AⅢ |
1 |
上海四方锅炉厂 |
10T/H燃煤锅炉 |
SHL10-13-AⅢ |
2 |
上海四方锅炉厂 |
35T/H燃煤锅炉 |
SHL35-1.57/350-WⅢ |
1 |
无锡锅炉厂 |
25T/H燃气(燃油)锅炉 |
ZFR-X28000 |
1 |
BOSCH |
锅炉除尘输煤设备 |
1 |
||
锅炉输渣设备 |
1 |
||
补引风设备及附属管路 |
1 |
||
锅炉水处理 |
1 |
本次招标拟选入围单位数量为3-5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一签三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根据《红塔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采取“一项一评”的方式对其进行考核、评价,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入围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数量和金额根据招标人实际发出的订单确定,服务价格、工期等由招标人组织商务谈判确定之后, 每项目单独签订合同实施。招标人不保证入围单位所能获得的实际订单数量。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1.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3级以上(含3级)资质;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4其它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检察机关实行犯罪查询审查函网上办理后,投标方可以提供在网上完成办理,下载打印的彩色打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③.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