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安发改【2017】40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遂安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16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油草沟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油草沟村5社 |
实施时间 | 2017年12月、计划工期为4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占地1643.22㎡,农村居民住房6套,共319.75㎡;垃圾房 1个共计9.37㎡;道路及广场共338.97㎡;给水管网共148.7m;污水管网共64.6 m;雨水管网共64.6m;化粪池 1个共计4 m3 ;微田园共34.48m2等。 |
建设资金 | 总投资108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搬迁专项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遂宁市安居区分水镇油草沟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2、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转账时注明:施工段名称的比选保证金。并将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以传真方式传真给比选人(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