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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杭埠镇香樟大道北段行道树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9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舒城县杭埠镇香樟大道北段行道树绿化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2017〕3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服务的通知》舒政办〔2017〕20号的规定,经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该项目采用公开方式组织招标。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记录期限内)均可以参加报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考勤情况以施工现场设立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记录为准);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份(共12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016 年11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12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