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组织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炳灵水电站环境保护后评价报告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标号 服 务 名 称 服 务 内 容 标书费(元) 1 炳灵水电站环境保护后评价报告 负责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炳灵水电站环境保护后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含会议)和备案等相关工作 500 一、项目简介: 黄河炳灵水电站位于甘肃省永靖县与积石山县交界处黄河干流寺沟峡峡谷进口以下12.5km处的塔坪村,上距大河家水电站29.5km,尾水与刘家峡水电站水库回水衔接;下距已建刘家峡水电站44.5km。电站距甘肃省兰州市125km,距刘家峡水电站44.5km。坝址区左岸有永靖县~王台镇的2级公路经过,下距炳灵寺4km。炳灵水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等别为三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库正常蓄水位1748.00 m,总库容4794万 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40MW(5×48MW),年发电量9.74亿kWh。黄河炳灵水电站于2008年7月17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09年6月30日实现五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炳灵水电站在2004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4)59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黄河寺沟峡水电站(现炳灵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2015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验(2015)4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黄河炳灵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对炳灵水电站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进行了批复。 二、招标内容:负责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炳灵水电站环境保护后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含会议)和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信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农林水利评价范围。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假节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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