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广德县县城环城河、泥河、熙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GDX-GC-GK-2017-338)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广德县县城环城河、泥河、熙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三、招标人: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分公司 1、项目范围:广德县老城区环城河全线、泥河(太极大道—环城河段)、熙春河(太极大道—迎春街段)河道及周边区域,总面积约25公顷(含水面)。 2、项目内容:(1)河道线型设计及保水、清淤、拓宽、护岸等设计;(2)河道两岸景观绿化、亮化、广场、园路等设计;(3)相邻市政道路线型、竖向、管网及跨河桥梁改扩建设计;(4)截污管线工程设计。 上述分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并含设计概算编制和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方案一次性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批设计,每批周期50日历天。 3、项目设计费控制价: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费率为2.5%(设计费报价基数暂定为2.0亿元,最终的计费以中标费率不变的原则按实际控制价计算具实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项目控制价,否则不予通过初步评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设计面积在25公顷及以上的河道景观或滨水公园的设计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仅方案或规划不算作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工程设计合同。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设计面积在25公顷及以上的河道景观或滨水公园的设计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仅方案或规划不算作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工程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设计合同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以业主的证明材料为准。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不具备以上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需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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