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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一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项 目 编 号:2017JJ141-2 2017-150

1.招标条件 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一期),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新乡市中心城区西部,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南起西孟姜女河,向西北至百泉大道,沿百泉大道西侧,向北至北环路。 2.2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全长6.6公里,分三期进行建设。 一期(南环路至卫河段):选择重点地段核心点作为启动项目。结合卫源湖景观工程,建设南环路至卫河段。期间对上游河段进行疏浚清淤和河道拓宽; 二期(南环路至西孟姜女河段):根据铁西区域发展建设项目逐步推进,建设南环路以南部分。依托先导启动点,向南继续展开建设,形成较为成熟的滨水景观; 三期(卫河至北环路段):结合凤泉湖景观工程和卫源湖上游湿地工程,建设卫河以北部分。 2.3 总投资:总投资控制在6.5亿元内,其中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金额为35.23万元 2.4计划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1 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百泉大道连通渠景观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咨询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本项目在可研报告编制时除要考虑水系连通和景观功能外,还要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对周边土地收储与开发等城市经营内容有可行性研究和建议。 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必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8:30至2017年12月25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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