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东莞供电局六氟化硫回收装置、气体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002200000028353)
根据实际需要,就东莞供电局六氟化硫回收装置、气体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购买标书及参加投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供电局六氟化硫回收装置、气体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招标模式:公开招标(专项)
(四)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五)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管理区东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百业五金电子城后门)
(六) 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
二、招标标的物信息
1.招标范围及适用范围
标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概算金额(万元) |
1 |
六氟化硫回收装置、气体处理设备 |
2 |
套/台 |
300 |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如是制造商)
3.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其证书有效期须在招标有限期内有效)。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具有2014年至今供货业绩和良好运行记录,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物资的供货合同。
7. 具备36个月内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8.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9.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凡属国内生产,生产产地在中国境内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12. 凡属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入关境单及中国境外生产证明),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最高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若由产品制造商国内的最高办事机构直接投标的,在其投标文件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中标后可由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签订合同及提供服务。
(二)标书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收费标准
项目编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包号 |
标书工本费(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0002200000028353 |
六氟化硫回收装置、气体处理设备 |
01 |
200 |
无 |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周六日或者国家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