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象安电排站重建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5〕2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里水镇象安电排站重建工程——水泵设备(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委会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电排站排涝流量为13.50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840千瓦,工程规模为中型。本次招标工程为里水镇象安电排站重建工程——水泵设备(二次招标),主要包括3套1200ZLB-125立式轴流泵,造价约783213元。 2.3 计划工期:设备及备品备件一次到货,中标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调试等进度计划,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具体发货时间以甲方的正式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发出发货通知日起5天内。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范围为3套1200ZLB-125立式轴流泵,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保险、工厂测试、第三方检测(含试验费)、包装、发运、运输、仓储及看管、装卸、进口设备的报关等相应费用;设计联络及技术交底费用;调试、试运行的费用;提供水泵设备附属设备、与非本合同设备之间的管路连接器件、备品备件、辅材和专用工具、提供紧固件,以及与安装、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附件;提交图纸、安装维修手册、安全须知和其他书面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运行人进行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接受发包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和验收,工厂验收等,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详见设备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预算价)为:¥783213.00元,招标人确定的投标最高限价为¥744052.35元(招标备案预算价下浮5%)。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条款”规定的设计制造标准、材料标准、制造及验收试验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4.2.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水泵设备设计制造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的投标报名); 4.2.2售后服务机构要求:投标人在广东省内须具备相关专业维护点、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合作机构,并提供其证明材料;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工程要求提交1.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1月10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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