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网上商城通用高端仪器仪表集中招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7-12-19
本采购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网上商城通用高端仪器仪表集中招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购编号:JLWR2017-507-LT374-(1-3)),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吉林联通仪器仪表商城招商项目。计划采购数据综合测试仪、千兆以太网测试仪、蓄电池电导测试仪。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产品的供货、售后保修等服务。本项目无具体预算、具体数量, 本次中选仪器仪表品牌结果进商城,每种产品采购数量以年度商城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不论每批订单数量多少,供应商都应在约定时间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吉林省内。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起15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2年
1.2 本项目具体分包如下:
分包 |
物资名称 |
中选品牌数量 |
一 |
数据综合测试仪 |
2 |
二 |
千兆以太网测试仪 |
2 |
三 |
蓄电池电导测试仪 |
2 |
1.3 中选原则:产品通过现场测试,价格最低的两名中选,若供应商提供同品牌的报价相同,则承诺保修期较长者优先,若承诺保修期也相同,则主营业务收入额度较多者优先。中选供应商在商城上架后,允许自由竞争,但上架价格不允许高于其中选价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等相关内容。
2.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采购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须为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须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的经销授权(提供原件)。供应商只能选取一个品牌一个型号参加。
2.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不可影响我公司网络机密及信息安全;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 其他要求:供应商对应答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供应商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及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项目省份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选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产品采购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采购文件获取
4.1.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