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华通辽分公司东汽机组涉网特性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国华通辽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共计装配东汽机组318台,分别为代力吉风电场FD77B型66台、FD82B型66台,国泰风电场FD82B型167台、阜新风电场FD110A-2.5MW型19台。根据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扎青特高压直流扎鲁特换流站近区风电网源协调改造工作会议”要求,上述机组需开展涉网特性改造工作。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该3种机型计318台东汽机组的涉网特性改造工作。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包方将按照中标单位报价与中标单位签订《通辽分公司东汽机组涉网特性改造合同》。
招标编号:CSIEZB170109410
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机型及主要配置见表2.1.1,所有机型涉网特性改造工作包括风机的高电压穿越改造,通过改造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要求,配合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进行现场测试,并保证机组通过全部测试内容。
2、一次调频技术改造和能量控制平台改造内容包含通过改造使机组实现一次调频和能量控制的功能,配合发包方完成一次调频和能量控制的全部改造要求,主要包括风机主控接口规定由发包方定义,承包方负责风机主控功能实现;承包方提供风电场并网点的PT(100VAC)、CT(5A)信号等全部改造内容。
3、发包方已将此项目向集团公司进行立项申请,如发包方未取得集团公司的立项批复,发包方将终止实施此项目。太平沟风电场项目由于风机设备存在一定的缺陷,需待设备缺陷全部消除后开展改造工作。
2.1招标范围
机型 序号 |
风电场 |
机型 |
改造数量(台) |
单机容量 |
主控品牌 |
变频器 品牌 |
范围 |
1 |
代力吉风电场 |
东汽FD77B型 |
66 |
1.5MW |
巴赫曼 |
科孚德 |
东汽风机涉网特性改造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卸车、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升级等技术服务,备品备件、易耗品、安装调试设备、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东汽FD82B型 |
66 |
1.5MW |
巴赫曼 |
科孚德 |
||
3 |
国泰风电场 |
东汽FD82B型 |
167 |
1.5MW |
巴赫曼 |
科孚德 |
|
4 |
太平沟风电场 |
东汽FD110A型 |
19 |
2.5MW |
丹控 |
禾望 |
|
合计 |
318 |
(2)招标确定中标方后,我公司将按照中标项目单价,根据每座风电场风机数量、型号、单项报价,按照归属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后承包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缴纳本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承包方违反合同内容,发包方有权按照合同内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保证金全部扣除后承包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续交,否则合同解除。
(4)高电压穿越测试费用暂估为:¥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此项费用包含3台样机改造后的测试和风电场改造后4台机组的抽检测试。首次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各机型首次测试未通过,第二次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委托国家电网公司授权的单位进行测试,此费用据实结算。投标方此项价格需按照暂估价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2.2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境内,代力吉风电场距离通辽市区160公里、国泰风电场距距离通辽市区67公里;辽宁省阜新市境内,太平沟风电场距离阜新市40公里。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工作时间段在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内。
2.4工程质量要求:
各分项工程需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关于风电企业并网运行的技术要求。满足《风力发电机组 故障穿越能力测试规程》(送审稿要求)、《风电场调度运行信息交换规范》最新版、《风电场有功功率调节与控制规定》最新版、《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测试规程》最新版、《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修订版要求。如《风力发电机组 故障穿越能力测试规程》(送审稿要求)、《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修订版在现有的技术标准发生改动,质保期内应满足改动后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3.1一般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1.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1.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专项资质要求
3.2.2乙方投标前需到代力吉、国泰、太平沟风电场进行现场查勘,确保报价合理,改造后满足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3.2.3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2.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应取得本项目原风机生产制造厂商的审核通过文件。(需提供原风机生产厂商审核文件的原件)
3.2.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招标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和技术服务等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范,保证不发生危害到风机设备安全运行的事故,保证不发生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及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购标时间: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8日8:30至 2017年12月25日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