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厂一期机组脱硝导流板安装用钢材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7-11-02107/01
受华能大连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大连电厂一期机组脱硝导流板安装用钢材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华能大连电厂一期工程采用日本三菱公司进口的2×350MW,型式为TC2F-40亚临界单轴﹑双缸﹑双排汽口、中间再热、反动凝汽式、亚临界燃煤机组,一号和二号机组分别于1988年9月20日和1989年1月27日投产。
一期工程2×350MW燃煤机组脱硝工艺均采用SCR法,每台炉布置两只SCR反应器,由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安装,2013年11月投入运行。2016年西安热工院对脱硝系统进行流场优化,重新设计安装脱硝系统烟道导流板。
计划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材料供货。
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无缝钢管 |
Kg |
495 |
Φ89×4.5 |
材质: 20#钢 |
2 |
扁钢 |
Kg |
3900 |
100×6 |
材质:Q345-B |
3 |
角钢 |
Kg |
3,397.000 |
L63×6 |
材质:Q345-B |
4 |
角钢 |
Kg |
540.000 |
L50×5 |
材质:Q235-B |
5 |
钢板 |
Kg |
45592 |
δ=6 |
材质:Q345-B |
6 |
钢板 |
Kg |
600 |
δ=6 |
材质:Q235-B |
7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Kg |
3,000.000 |
Φ32×3 |
材质:1Cr18Ni9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销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8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