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疗输送与生活助理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1701D63N5268)公开招标公告
受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疗输送与生活助理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701D63N52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疗输送与生活助理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见最高限价
四、采购数量:详见“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 期限 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人民币)
医疗输送与生活助理服务 1年 261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加盖公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①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③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注:1、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2、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本项目只接受网银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暂不接受现金,谢谢合作!)
广州购标书珠海购标书(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银行账号:65690027741010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期间(北京时间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注: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余力,曹敏,梁云亭;联系(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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