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岛双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 标 需 求 公 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青岛双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工业热风炉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内,横河西路西侧,子信路北侧,在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内。
招标范围:工业热风炉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次项目,设计方案,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详见技术协议(即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内先进水平:全球行业排名前 十 、全国行业排名前 五 、地市级区域行业排名前 三。
2、投标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在以往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满足双星的技术协议要求,按双星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合同签约方必须是制造商。
5、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6.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以及具有投标货物三年以上的热风炉制造安装经验,提供三年以内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证明投标企业完全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制造、采购、施工工作。且在热风炉设备项目上具有设计生产调试经验,能根据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符合生产要求,并能够提供安装调试,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不允许转包)。
7.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热风炉生产资质以及具有投标货物三年以上的制造安装经验,且在热风炉设备项目上具有设计生产经验、能根据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满足相应生产能力要求的热风炉设备,同时能配套相应的热风炉整套设备,能够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与运行指导,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不允许转包)
8.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体系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19日至2017年 12月25 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岛双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 标 需 求 公 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青岛双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工业热风炉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内,横河西路西侧,子信路北侧,在双星环保搬迁转型升级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内。
招标范围:工业热风炉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次项目,设计方案,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详见技术协议(即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内先进水平:全球行业排名前 十 、全国行业排名前 五 、地市级区域行业排名前 三。
2、投标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在以往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满足双星的技术协议要求,按双星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合同签约方必须是制造商。
5、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6.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以及具有投标货物三年以上的热风炉制造安装经验,提供三年以内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证明投标企业完全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制造、采购、施工工作。且在热风炉设备项目上具有设计生产调试经验,能根据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符合生产要求,并能够提供安装调试,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不允许转包)。
7.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热风炉生产资质以及具有投标货物三年以上的制造安装经验,且在热风炉设备项目上具有设计生产经验、能根据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满足相应生产能力要求的热风炉设备,同时能配套相应的热风炉整套设备,能够提供必要的安装调试与运行指导,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不允许转包)
8.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体系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19日至2017年 12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