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ZBXTJS-2017-018S
开标时间:2018-01-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鲁发改投资【2017】14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甫街道龙山村以北的龙山沟。
2.2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3建筑面积:新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工程位于新甫街道龙山村以北的龙山沟,拟用地总地面积6.4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填埋库区构建、分期分区隔堤构建、库区水平防渗、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及渗沥液提升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场内道路及库区临时道路、场区绿化、场区围墙、渗沥液调节池扩建、调节池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387.482431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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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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