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电厂2018年度通勤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2017-12-18
华能玉环电厂2018年度通勤车辆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玉环电厂的委托,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概况: 华能玉环电厂2018年度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1.2招标范围:租赁2辆通勤用车,用于华能玉环电厂职工台州市内通勤往来及省内交通往来,租赁期为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诚信良好,最近5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申请人在近3年内没有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6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7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2.2投标人提供的2辆通勤车要求载客数量均不得少于38人,出厂年限5年以内(提供行驶证作为证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9日9:00时起至2017年12月25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