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地区交界的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村河段上,电站装机规模为1800MW(5×360MW),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电站坝址距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82km和499km。
龙开口电厂主厂房、上游副厂房、下游副厂房、坝顶及坝面一线、主变平台、尾水平台、中控楼及中控楼平台、出线平台、厂区绿化区域、左右岸上坝公路、右岸坝顶至码头区域、厂区道路沿线、设备库、运动场馆、应急避难场所、电厂加油站、变电站等区域共安装各类灯具4373套。
龙开口电厂主厂房、上游副厂房、下游副厂房、主变平台、GIS大厅、出线平台等区域共安装壁挂式、柜式检修电源箱50个。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龙开口电厂2018-2020年度厂区照明系统维护。
工程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电厂厂区。
计划工期:2018年03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三年。
招标范围:
(1)全厂照明系统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故障处理、整套损坏灯具更换、照明系统损坏线路维修、照明设备清洁等,提交备品、材料采购计划,清单见附件一:龙开口电厂生产区域照明系统维护清单。
(2)厂区路灯标识完善加装空气开关,清单见附件二:龙开口电厂厂区路灯清单。
(3)厂区部分照明灯具安装位置调整,清单见附件三:龙开口电厂照明改造灯具清单。
(4)全厂检修电源箱检修,清单见附件四:龙开口电厂检修电源箱清单。
(5)配合完成电厂安排的其他照明系统相关零星工作。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从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3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照明系统维护(检修)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在过去履行合同中用户的使用评价。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投标人应在三年内未发生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业务技能过硬、管理经验丰富,近3年担任过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安全资格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全部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能够熟练操作各种电动工器具,其中至少有1人持有电气试验工证、至少有2人持有高处作业证、至少有一人持有架子工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地区交界的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村河段上,电站装机规模为1800MW(5×360MW),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电站坝址距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82km和499km。
龙开口电厂主厂房、上游副厂房、下游副厂房、坝顶及坝面一线、主变平台、尾水平台、中控楼及中控楼平台、出线平台、厂区绿化区域、左右岸上坝公路、右岸坝顶至码头区域、厂区道路沿线、设备库、运动场馆、应急避难场所、电厂加油站、变电站等区域共安装各类灯具4373套。
龙开口电厂主厂房、上游副厂房、下游副厂房、主变平台、GIS大厅、出线平台等区域共安装壁挂式、柜式检修电源箱50个。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龙开口电厂2018-2020年度厂区照明系统维护。
工程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电厂厂区。
计划工期:2018年03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三年。
招标范围:
(1)全厂照明系统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故障处理、整套损坏灯具更换、照明系统损坏线路维修、照明设备清洁等,提交备品、材料采购计划,清单见附件一:龙开口电厂生产区域照明系统维护清单。
(2)厂区路灯标识完善加装空气开关,清单见附件二:龙开口电厂厂区路灯清单。
(3)厂区部分照明灯具安装位置调整,清单见附件三:龙开口电厂照明改造灯具清单。
(4)全厂检修电源箱检修,清单见附件四:龙开口电厂检修电源箱清单。
(5)配合完成电厂安排的其他照明系统相关零星工作。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从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3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照明系统维护(检修)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在过去履行合同中用户的使用评价。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投标人应在三年内未发生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业务技能过硬、管理经验丰富,近3年担任过相关工程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安全资格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全部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能够熟练操作各种电动工器具,其中至少有1人持有电气试验工证、至少有2人持有高处作业证、至少有一人持有架子工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